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

在广州白云区一处楼龄接近四十年的住宅楼里,一场围绕加装电梯的邻里纠纷已经持续一年有余。这栋老旧建筑原本没有电梯,居民上下楼多有不便,尤其是对于行动不便的住户而言,日常出行成为不小的挑战。部分业主积极推动加装电梯项目,希望通过这一方式改善居住条件,提升生活便利性。然而,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,意见分歧逐渐演变为公开矛盾。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

项目启动于二零二四年六月,经过多次听证和协调会议,尽管存在唯一一位明确投反对票的业主张叔,但项目依然在符合相关法律表决比例的情况下推进。到了二零二五年一月,听证会等多轮协商陆续举行,二零二五年三月顺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最终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,电梯正式投入使用。这一过程体现了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努力,同时也暴露了邻里关系在利益协调上的复杂性。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

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
图为相关视频报道截图

张叔当初反对加装电梯,主要出于几方面考虑。首先,他担心电梯及连廊的建设会遮挡自家房屋,进而影响采光和通风效果;其次,平层入户的设计导致连廊抬高,邻居经过时可能直接看到厨房、厕所等私人空间,带来隐私方面的顾虑;此外,他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墙体开裂、地基下沉等安全隐患表示担忧。这些顾虑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中较为常见,反映出低层业主在改造中的实际感受。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

记者在现场观察到,从连廊位置确实能看到张叔家中部分空间,目前他已自行安装挡板进行遮挡。电梯建成后,在发放电梯卡的环节,张叔提出愿意按照原有方案补交费用以便使用电梯。然而,电梯筹备组基于多数住户的反对意见,并未向其发放电梯卡。多名业主表示,张叔在加装过程中持续表达反对,导致项目协调反复,进度延误了近一年时间。现在提出补费使用,部分住户觉得存在坐享其成的情况,加之张叔随后将十余名邻居告上法庭,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矛盾。一些住户提到,如果张叔能够撤诉,或许可以重新协商使用事宜。

目前,该案件已由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,尚未作出判决。属地街道办回应称,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后续将继续推动沟通,争取以和解方式化解纠纷。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过程中,如何平衡各方利益、维护邻里和谐,成为值得关注的话题。许多类似案例显示,沟通与理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,而法律途径往往是最后的选项。

类似纠纷在其他地区也时有发生。例如,在广西梧州市万秀区的一处九层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中,一楼业主覃某和卢某以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、导致价值受损为由,向同意参与加装的楼上业主提出补偿要求。经过多次调解未果后,他们将十多户业主诉至法院。法院经现场勘查认定,电梯加装确实对原告房屋的日照和采光产生一定影响,根据公平原则,判决十四户业主分别给予适当补偿,总额达到一定数额。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的平衡考量。

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 广州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引发邻里矛盾;一方业主先反对后反悔补费使用遭拒;街道办介入调解推动沟通。 新闻
老旧小区加装电梯(资料图)

在梧州案例中,涉事楼栋为步梯房,一梯三户。因加装电梯有相应补助资金支持,业主们为满足出行需求,拟加装一部电梯,并确定出资业主为共有产权人,费用按协议比例分摊。征询意见过程中,部分低层业主表示同意但不参与,而较高楼层业主多同意并参与。社区居委会出具情况说明,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异议,项目表决通过后推进建设。

原告覃某提出补偿要求,社区多次调解,但双方在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,最终诉至法院。法院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,强调不动产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。结合电梯位置、距离、结构等因素,认定存在一定影响,故判决出资业主进行适当补偿。这一结果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,也提醒业主在推动项目时需充分考虑低层住户的感受。

回到广州白云区的案例,纠纷的核心在于前期反对与后期使用权的协调。业主们在老旧小区改造中,既要追求便利,也需注重公平与互谅。街道办的调解努力显示出基层治理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。未来,随着类似项目的增多,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和社区协商,减少此类纠纷,成为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课题。希望双方能够通过进一步沟通,找到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,让邻里关系重回和谐。

总体而言,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,但过程中难免出现利益冲突。借鉴相关司法案例和调解经验,或许能为更多社区提供有益启示。在法治框架下,以协商为主、司法为辅的方式处理纠纷,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。